事项名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9项339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机构:长治市统计局 联系电话:0355-2030394 投诉电话:0355-2024989 单位地址:英雄中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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