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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事项名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9项
339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机构:长治市统计局
  联系电话:0355-2030394
  投诉电话:0355-2024989
  单位地址:英雄中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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