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日报 4月3日)
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清明节前后,我市气温回升迅速,晴热高温天气明显增多。加之今年国家首次将清明节列为法定节假日,期间,群众扫墓、上坟烧纸、燃香放炮等活动将大幅度增加,这段时间是森林火灾多发、高发、频发的高危期。因此,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要站在“保平安,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单位责任制。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积极倡导鲜花祭奠、网上祭奠、植树祭奠等科学、文明、环保的祭奠方式,广泛宣传因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努力普及防火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真正做到“文明祭奠,平安清明”。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坚决管住野外火源。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野外违章用火。要加大对坟山、墓地等地区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要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对未经审批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要严惩严办。同时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重点林区、旅游景点等部位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充分做好扑火准备。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加强巡护,集中待命,一旦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打早、打小、打了”。市、县、乡各级防火办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与森林防火有关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放假,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能离岗、脱岗,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
长治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OO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