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治日报
2008-03-14
十七大通过的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中说:“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中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这为我们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党委、政府、政法综治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大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密织治安防控网络,完善综治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牢牢掌握维护稳定主动权
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高度,从促进生产力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研究部署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继续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年”活动,建立应急处置“直通车”和双线排查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突出预防、强化处置,全面控制。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群众观念,解决民生问题,加强前端管理和源头预防,突出排查调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大调解格局。进一步深化对敌斗争,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健全预警机制。强化矛调责任查究机制,查究由于失职渎职,调处不力,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进平安文化建设
要组织开展“平安年”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平安建设“六好六无”(组织领导好、严打整治好、防控措施好、矛盾调处好、队伍建设好、社会秩序好;无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大规模集体赴省进京上访、无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特大刑事案件、无影响重大的群死群伤治安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无影响恶劣的政法干警犯罪案件)标准,继续抓好“平安县城、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市场、平安景区、平安大道、平安铁路、平安家庭”等平安十创活动,全面推进主力、专职、科技、文化、社会五大创安。把“四延伸”作为平安创建的主要内容,提高平安创建水平,把技防建设向高科技防范设施延伸,警务建设向社区农村延伸,群防群治向专职保安延伸,以部门单位创建为主向全社会各个方面参与创建延伸,将平安建设活动延伸到社会各个方面。开展“六进入”活动,认真开展平安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活动,采取平安宣传画、平安警句格言展、创安模范人物形象展示、综合治理一条街、平安文化广场、综治长廊等方式,营造平安建设的浓厚文化氛围,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积极性,打牢平安建设的基础。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加强宪法宣传和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三、建立经常性严打整治工作机制
全力开展“四打四整治”专项行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经济犯罪;整治民爆物品、整治火灾隐患、整治交通秩序、整治治安乱点。坚决扭转一些地方治安混乱的局面。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推进各项社会治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以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等可能引发群体上访事件、严重影响本市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进一步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力度。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员全民投入到禁毒志愿者队伍中,参与到对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把搞好侦破命案行动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打击犯罪工作的龙头,摆在重要的位置,采取一切有力措施,确保打击犯罪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以乡为单位排查,以县为单位整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
要进一步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健全乡镇、街道综治机构,落实综治经费,努力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市县要加大对基层综治干部尤其是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的培训,实行市综治办参加县市区综治例会制度。搞好农村治安防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两会一队”等群防群治队伍的组织领导,管理培训和工作指导,落实“两会一队”报酬,开展治安承包,保证“两会一队”发挥作用。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构建基层防控网络。推动基层警务前移、警力下沉,确保社区(村)民警、干警每周按照要求深入社区、农村抓管理、抓防范、抓基础调研,开展便民服务,指导群防群治活动,构建基层治安防范网络。
五、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按照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专门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预防和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全方位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对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制度,实行治安管理责任制,消除治安隐患。
要开展打击、整治、宣传活动,加快“营建平安示范路段”活动的进程,防止发生危害铁路运行安全的案件、防止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加强民爆物品管理。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涉爆违法犯罪的查处打击工作,防止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健全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工作。要深入开展企地共建活动,以加强驻市大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平安创建工作为重点,结合平安企业创建,深入开展企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做好企业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要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青少年教育工作,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闲散青少年教育和管理。引深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大力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及其相关内容的宣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抓好安全生产监管,遏制重特大恶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大力加强“扫黄打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法院执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道路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打击传销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六、强化市直县直单位综治工作
市直县直单位综治工作要在强化人防和技防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个单位必须做到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制度健全,阵地强化,值班严格,在深化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创建上取得新进展。要在各大口成立综治办,共同抓好综治工作。每个单位要确定一个综治联络员,自觉接受市、县综治委办的领导和检查指导,积极参加市县综治委办召开的有关会议、培训、活动等。及时上报本单位、本系统的年度综治工作要点、总结以及开展综治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要配齐配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力量、治安巡逻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加强本单位的“五管”要害部位的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设施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干部值班、消防安全检查、贵重物品的管理等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出租房屋、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要落实帮教措施,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重新犯罪,达到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的统一。
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性工作安排部署、检查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与晋职晋级挂钩。对存在治安问题的单位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
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确保长治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提升长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