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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体预案》强调,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省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应急保障是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根本保证,包括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信保障、公共设施、科技支撑和其他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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