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当事人或单位提交办证申请(注明申请路线、时间)
第二步、办证岗查验车辆的行驶证、驾驶人的驾驶证
第三步、审核岗领导审批(确定批准路线、时间)
第四步、办证岗核发通行证
办证单位: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
晋ICP备010009号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