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市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如何出台的?
答:中考临近,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的通知》和《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精神,结合我市课程改革和中考工作实际,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经过多次研究,于日前出台了《长治市2007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实施意见》,并由市政府办公厅向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进行了转发。该方案详细制定了今年我市中考招生在学业考试及考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三个方面改革的具体内容。
问:今年中考为什么要进行部分改革?
答:招考工作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因此说,中考改革进行一些变化势在必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选择,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中考政策采取部分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问:今年中考改革主要涉及哪几个方面?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主要涉及学业考试与考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三大方面的内容。具体情况是:
一、学业考试与考查方面,体育测试计入总成绩。初中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2007年我市初中学业考试科目仍执行去年标准,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和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五科,总分为660分。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文科综合150分(政治开卷笔答形式80分、历史70分)。
在此基础上,今年中考首次将考生体育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为30分,这样今年中考总分增为690分。
二、综合素质评定方面,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将首次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学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首先考试成绩要达到所规定的标准,其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也将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面,出台多项改革举措。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为了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我市在高中招生录取中除实行综合评价、按照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办法外,还将通过合理分配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的办法,扶持薄弱学校的发展。长治一中、长治二中、太行中学将从录取计划中,划拨出20%,按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轨制比例分配给市区初中学校。
另外,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生申请,所在中学校推荐,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组织考查、审核,可直接保送进入高中学校学习,保送生的审批标准和审批条件及录取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特长生的录取是由市招考中心统一组织,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标准统一考核、审核,审批条件、审批标准和录取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问:今年中考首次将考生体育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那么,体育测试成绩分值为多少?测试科目有哪几项?测试时间定在什么时候?
答:在学业考试与考查内容中,体育考试成绩记入学业考试总成绩,分值为30分。
考试科目及具体分值分别为:
第一项,一分钟跳绳(男、女生)分值为10分;第二项,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立定跳远(男生)分值为10分;第三项,握力体重指数(男、女生)分值为10分。
体育测试原则上采用“送考到校、方便考生”的办法,市区(含市直、城区、开发区)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城区教育局、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其它各县(市、区)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招办(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30日。
问:在高中招生改革中怎样合理分配优质高中的招生名额?
答:长治一中、长治二中、太行中学划拨出20%的录取计划,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轨制比例分配给市区内的各政府办初中学校(包括长治三中、长治四中、长治五中、长治六中、长治七中、长治八中、长治九中、长治十中、长治十二中、实验中学、火炬中学、清华中学、淮海中学、漳电中学、三局一处中学、城区一中、城区二中、澳瑞特学校)。在各优质高中划定的统一录取线下25分以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分配计划为止。市区各政府办初中学校分配优质高中的招生名额的具体情况可参考右表。
问:对于享受降低25分以内录取的学生,具体有什么要求?
答: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在该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在该校读书至少两年以上的正式学生。对于相同成绩的考生,根据其综合素质成绩换算成分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在所规定分数范围内不能录取够分配计划数的学校,空缺计划由市招考中心收回到统招计划中统一使用。
问:今年的新生备案如何规定?
答:教育部从今年起将对所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信息进行网上公布,各高中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扩招生的选招工作,并及时准确地上报各学校的新生报到信息,到市招考中心和基教科办理补录备案手续。
问:为了整顿招生秩序,今年我市出台了哪些措施杜绝高中学校间互挖学生的现象?
答:各高中学校的扩招生由市招考中心与学校共同根据志愿和成绩统一足额录取。今年高一新生(包括统招生、扩招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招考中心统一打印发放,任何学校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给考生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市招考中心统一录取到该校的学生。凡高一新生(包括统招生、扩招生)须持盖有“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中等学校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依据录取名单进行学籍备案,未经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的,基教科不予备案。各招生学校绝不允许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无序竞争、互挖学生,如有违反要严格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问:如何保证招生录取中的公平、公正?
答:为保障我市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以及各类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我们建立了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管理监控制度。并制定了招生工作的“十公开”和“十不准”。十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规定;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招生录取廉政制度。十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参与非法招生;不准徇私舞弊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不准任何人擅自更改考生成绩和志愿信息;不准欺骗、敲诈勒索考生或家长钱财;不准参与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与娱乐;不准违反各类照顾政策;不准指名录取或按条子录取考生;不准擅自特批不达录取标准的考生;不准利用职权要求学校特招考生;不准以任何理由索取和扣押录取通知书。同时,我们也真诚地欢迎新闻媒体对各类招生考试工作进行舆论监督,监督电话:2058507 2058509
今年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招考委会议精神,我市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考试与考察、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三个方面:第一,学业考试与考察内容中,体育考试成绩记入学业考试总成绩,分值为30分;第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中,学生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基础上,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定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求;第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通过合理分配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的办法,扶持薄弱学校的发展。长治一中、长治二中、太行中学从录取计划中,划拨20%的计划,按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轨制比例分配给市区内的各政府办初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