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范围
持有我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如何申请城市低保待遇
由户主向家庭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下列材料:
1、申请书、就业志愿书。
2、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3、家庭中所有有劳动能力成员的收入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批程序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应当直接或委托社区居委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做好核实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备案;对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办理机构:长治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五、在线申请:无
六、结果反馈:电话(3037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