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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西省高考政策--体育、文化类专业


       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单独划定
       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院校有特殊要求的,将按有关院校的规定执行。
       艺术(文)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批次按文史类最低控制线的65%、艺术(理)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批次按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65%划定,其中,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可适当降低。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划定。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线的考生中,省招考中心依据学校要求,按文化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投档,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示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校《招生章程》中没有特殊要求的,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有关院校
       ◇山西大学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以文史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的80%加专业测试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山西师范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分文史、理工类,按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总和择优录取。
       ◇太原师范学院 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时,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录取时,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与专业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成绩的80%与专业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择优录取。
       另外,山西农业大学继续招收有实践经验的青年进入高校学习的试点工作;山西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山西师范大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的办法,录取结果报省招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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