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件实事网上办>>教育>>高中教育>>009高考相关政策>>当前页
关键字检索
 
2007年山西省高考政策--定向与非定向


       定向与非定向同时进行投档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之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如果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晋ICP备010009号
主办:长治市人民政府   承办:长治市信息中心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
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