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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西省高考政策--填报志愿

       港澳高校填报办法不同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具体时间分别为: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专科)志愿;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含高职)志愿。
       体育(文)类和体育(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其中,体育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文)类和艺术(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其中,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含本省和外省)的考生,可分别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主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艺术类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节目主持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史类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校。报考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并填报志愿,其中,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我省填报志愿规定要求统一填报。澳门高校内地招生,由我省各市或县(市、区)招办组织考生,分校单独填报志愿或考生直接向澳门高校报名、填报志愿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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