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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07年6月15日在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张松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治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五年工作的回顾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长治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推动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服务工作大局,努力提高审议质量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扣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就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择议题。在强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等审议的同时,把经济结构调整、“三农”工作、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等作为重点议题,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为提高审议质量,坚持会前深入实际,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会上分组审议与联组发言相结合,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会后及时转达审议意见,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较好地实现了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实力长治的重中之重。常委会高度关注,深入重点企业、重点工程视察调研,先后听取和审议国有企业改制、产业结构调整、“三化”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报告,积极推动我市的农业产业化和工业新型化建设。针对一些地方传统产业投资比例过大、低水平重复建设、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提出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建议和意见,督促政府不断提升传统产业,建立新型煤化工基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为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建设魅力长治的目标,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城市建设规划编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新区发展概念规划等项工作的审议。要求和督促政府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积极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公共设施,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和品位,努力推进城镇特色化建设。从而,为我市入选中国十大魅力城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发挥了积极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司法公正是人民群众期盼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贯彻实施、审判监督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五年规划贯彻实施和法律监督工作报告等,要求“两院”认真对待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内部监督,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法检两院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开展。
    常委会把狠抓跟踪监督,作为提高审议质量的重要环节来抓,进一步健全了审议意见反馈制度和对口督办制度。先后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关于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审计工作、社会治安、职业教育、城市建设、退耕还林、重点工程建设等项审议意见转达书。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并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和反馈,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代表人民行使权力,适时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五年来,常委会根据我市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智,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促进了重大事项和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科学界定重大事项范围,坚持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前,向市委报告,与“一府两院”沟通协商,组织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和检查,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会议时间服从质量,审议形成共识,决议决定符合民意,保证了重大事项决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确保财政超收部分的科学安排和合理支出,是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近年来,常委会立足市情,连续作出《关于批准市本级财政超收安排支出方向的决议》,要求重点加大对“三农”工作、公共事业、环境治理、教育卫生、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支持了公共财政体系的建设,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常委会把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提升到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适时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进一步明确“五五”普法的重点和任务,支持“法治长治”的创建活动,促进了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推动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对外开放,先后作出《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议》和《关于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决议》,并对为长治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贡献的克劳斯·毕梯学、聂卫平等4名国内外专家和知名人士,授予长治市荣誉市民称号,促进了对外合作与交流,扩大了我市的知名度。
    常委会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出发,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疫病防治以及突发事件预防体系建设。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常委会深入疫区视察调研,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题工作报告后,及时作出《关于坚持不懈,依法防治,夺取抗击非典全面胜利的决定》,并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支持和督促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协同作战,战胜疫情。要求把疫病防治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应急机制。通过标本兼治,狠抓落实,全市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丰富监督形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依法行使监督权,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的顺利实施,是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职责。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尤其是监督法颁布以来,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努力找准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的切入点,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的对接点,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的结合点,力求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上级人大执法检查的内容,常委会每年都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执法检查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对审计法、会计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兵役法、义务教育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正确实施。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常委会高度关注“三农”工作,加强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使用的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土地承包纠纷、违法占用耕地、侵犯农民利益的案件。对个别地方和部门专项资金去向不明、胡支乱花的违法行为,监督其依法纠正,并建议有关部门严肃查处。针对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完善稳定的农村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服务网络和行业管理体系,促进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的贯彻实施。
    ———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实现有效对接。为确保“十五”计划的顺利完成和“十一五”规划的认真实施,常委会坚持把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作为监督重点,定期听取和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适时审查批准计划、预算的调整。通过事先介入预审、广泛深入调研、提出建议意见等方式,增强了人大财经监督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围绕依法理财,积极探索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对接。坚持预算执行与审计工作、财政决算与审计整改报告同时听取,同时审议,连年开展对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2002年以来,累计督促有关部门纠改财政违规资金2亿多元,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
    ———监督环境治理迈出新的步伐。常委会始终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多年来,坚持不懈,上下人大联动,深入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暨“上党环保行”活动,建立了执法检查与记者团采访报道、舆论监督整改与人大跟踪问效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全省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高度评价和肯定了我市的工作。近年来,为强化全民资源节约意识,常委会支持有关部门开展了“关注长治、关注资源、关注法律”为主题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知识竞赛活动,激发了人民群众节约资源,参与环境保护,建设绿色上党的积极性。为增强人大代表积极履行环保监督与带头治污的双重责任感,适时召开部分企业中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支持代表联名签署带头治理污染决心书,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督力度,常委会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向市委提出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代表带头治污的建议。市委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市县两级人大联动,三级代表监督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措施落实、责任追究等项环保治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全力监督、政府具体负责、环保部门严格执法、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常委会的积极努力下,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企业界的代表,带头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机焦、小煤矿,主动进行环保技术革新;支持和督促政府采取明察暗访、巡回检查、公开曝光等举措,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治理和“两地”保护;监督有关部门对70多个违法建设、非法生产、超标排污的项目和企业进行清理、关闭和整顿,使我市的环境质量得到了逐步改善,为创建全省环保模范城市做出了贡献。
    ———督促解决“热点”问题成效明显。常委会坚持关注民生,以人为本,重点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区建设、义务教育、扶贫工作、社会治安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议题,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与组成人员一道,深入乡村农户、社区街道和困难家庭座谈调研。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免税增补等各项惠农惠民政策,支持政府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助学工程。针对社会治安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代表面对面地向公安部门提出建议意见,支持公安部门引深“严打”整治,强化治安防范,开展“平安长治”创建活动,促进了社会治安秩序的明显好转。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视察、检查,督促解决集中供热、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煤气质量等热点问题。对机场扩建资金短缺、客运中心启用、城乡客运交通等重点、难点问题,常委会协调督办,有关部门狠抓落实,使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引深推行执法责任制有了新进展。引深推行执法责任制,是强化人大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对于规范执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常委会先后在潞城、沁源召开全市引深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和座谈会,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动和促进执法和司法部门工作重点由制度建设转移到狠抓落实上来。围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支持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通过对重点案件审理的旁听和监督,督促司法部门对个别违反办案程序、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重审,作出了公正判决。
    四、严格依法办事,做好人事任免和选举工作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按照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年来,常委会正确处理依法任免与党管干部的关系,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5人。坚持对任命人员实行任前了解、法律考试;任中供职审议、无记名表决;任后述职评议、测评监督,增强了任免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承诺公示和公示监督,是我市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创新的一种监督方式。一是年初承诺公示。“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单位,将各自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在新闻媒体和公示栏公开承诺。二是年中抽查督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深入承诺单位督促检查工作进度。三是年末考核测评。常委会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承诺人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承诺目标兑现落实、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上年度反馈意见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审议和民主测评。对承诺兑现好的单位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表彰,对排在最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予以警示。近年来,承诺公示和公示监督的范围,由“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拓展到了直属机构、条管单位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56个部门。常委会共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表22560余份,并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收集整理各类意见、建议累计3510余条,及时进行反馈,督促整改落实。这一监督形式的有效推进,提高了承诺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水平,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实现了监督人与监督事的有机结合。《人民日报》、《山西日报》、《人民代表报》、《山西人大》等新闻媒体先后作过报道,全国24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上交流了我市的做法,引起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在市委的领导下,本届人大常委会协调指导了两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成立指导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培训工作人员,分片负责,加强联系,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保证了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圆满完成。常委会十分重视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督促和检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落实,使全市第六、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五、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不断探索研究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去年,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在长治召开,对我市的代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常委会始终把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创新代表活动机制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为促进代表综合素质的提高,市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省、市、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为拓宽代表知政知情渠道,坚持会前组织代表集中视察,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和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为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按区域或系统把省市县人大代表编为400多个小组,创建代表活动室,确定代表活动日,并根据地方财力增长状况,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使代表活动得到保障。通过建立完善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召开代表座谈会、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促进了代表履职水平的不断提高。
    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是代表执行职务,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和要求的重要形式。五年来,市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共提出建议、意见620余件。常委会把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召开交办会,要求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限期办理。实行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督办责任制,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检查,予以督促落实,使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接受和督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常委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体察民情的重要窗口。五年来,常委会共接处人民群众来信1070余件,接待来访3780多人次,办理上级人大交办案件291件。通过健全信访机构,改善接处条件,培训专职人员,建立受理、督办责任制,协调落实案件,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国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交流了我市的做法和经验。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和保证。五年来,常委会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2006年,在省委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上,我市人大常委会受到中共山西省委的表彰奖励。
    常委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大理论研究暨宣传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激励机制,加强了上下级人大之间、人大与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创办了《人大工作通讯》,在《长治日报》开设了“代表之声”专栏。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总结表彰会,推荐评选人大好新闻等活动,进一步深化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围绕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等纪念活动,召开全市纪念大会和五级代表座谈会,举办有奖征文、成就展览等系列活动,掀起了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潮。成功举办了全国24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第14次会议,与全国100多个城市保持了工作联系和资料交流。在国家、省级报刊和网站发表的调研文章达40多篇,获得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好新闻奖的作品共30余件。其中《围绕工作重心,打造宣传精品》在全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全省人大研究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推动和促进了我市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综合素质,作为基础工作常抓不懈。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辅导、党校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大力弘扬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向申纪兰同志学习,努力树立良好的作风形象。紧密联系实际,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议事规则和机关各项规章,力求在程序上把关,用制度管事,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狠抓机关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注重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精神面貌、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迈上了新的台阶,促进了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创新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评为省市扶贫工作、档案管理、信访工作、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多年保持了全市最佳服务机关称号。
    各位代表!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所取得的这些成绩,是中共长治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政府和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地方人大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在制定计划、安排工作中,都要围绕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自觉贯彻和体现党委意图,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人民意志,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这是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
    二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人大工作的大局。常委会突出发展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我市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构建和谐长治,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这是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心所在。
    三是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和意愿的。常委会努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把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贯穿于工作的始终。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
    四是要坚持与时俱进,勇于探索,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我们必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常委会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这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系统学习和理性思考的广度、深度还不够;监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的形式和机制应加以完善;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和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这些问题应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今后工作的建议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中共长治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三三”战略的实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实力长治、魅力长治、和谐长治做出新贡献。
    一、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们党构建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常委会要在进一步学习领会和深入贯彻上下功夫,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和落实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人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着眼全局,围绕中心,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为促进和谐长治建设作出不懈努力。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问题,紧扣市委实施“三三”战略,建设“三个”长治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抓住经济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改革开放、社会事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等重大事项,依法做出决议决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走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完善审议程序,提高审议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三、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为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依法规范监督形式,严格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不断开创监督工作新局面。要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加强对全市重点工作和司法改革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着力增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以强化服务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要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联系代表和群众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要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活跃和丰富代表活动,加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要支持和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使人大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有效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五、以务实高效为目标,重视和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要大力加强常委会和机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政治观念、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要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宣传人大工作。要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常委会和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大常委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实力长治、魅力长治、和谐长治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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