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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中:履行神圣职责建设和谐长治

(长治日报    2007年6月17日)

    访当选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中
  
  “今天,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再次当选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深感荣幸。这是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对我的信任,是全市三百万人民对我的信任,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一定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的厚望,矢志不渝,加倍努力。履行神圣职责建设和谐长治。”走出潞州剧院会场,面对记者的提问王建中沉稳自信。
    谈到今后的工作,王建中表示,今后全市检察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继续推进队伍建设正规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机关管理制度化、侦查指挥一体化、信息传输网络化的“五化”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建设实力、魅力、和谐长治做出积极贡献。按照这一思路,全市检察工作将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基础。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上访案件,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廉洁的执政环境。要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资源开发和经销、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物资采购、医药购销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官煤勾结、官商勾结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煤焦领域、房地产领域和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生态资源、污染环境背后的渎职失职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以及滥用职权等侵权、渎职犯罪案件;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破产中发生的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对那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也要坚决依法查处。同时,要结合检察业务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是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要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着力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五是加强“五化”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抓好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全面完成“两房”建设任务,加强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六是坚持服从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为检察工作服务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确保正确行使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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