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 党政领导 - 政府机构 - 法律法规 - 政务动态 - 领导讲话 - 政府文件 - 网上办事 - 网上调研 - 收费标准 - 政府公告
长治聚焦 - 时事报道 - 视频点播 - 便民服务 - 长治文化 - 长治英才 - 长治名人 - 健康医疗 - 教育园地 - 网站互联 - 市容市貌
 首页- 经济动态 - 经济分析 - 上党论坛 - 招商引资 - 工商博览 - 长治旅游 - 信 息 化 - 本地经济 - 国内经济 - 国际经济 - 专家视点
首页>>经济频道>>经济动态>>国内经济>>当前页
工商总局:农资打假重点检查八种行为

(04-29 09:07)


(新华网 4月28日)
 
    记者28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在今年的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中,各级工商机关重点将检查八种违法违章行为。

    这八种行为是:第一,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和不具备资格的经营;第二,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商品;第三,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第四,生产、销售掺假、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第五,生产、销售假冒和仿冒他人商品商标名称、包装、厂名、厂址的农资商品;第六,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批准文号或生产登记证、推广许可证等;第七,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的标准;第八,利用各种广告和传媒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虚假宣传行为。

    同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加大对农资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的定向监测。充分发挥“12315”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解决农民群众的农资消费投诉。




编辑信箱 】   【 推荐 】   【 打印 】   【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相关链接
 

中国长治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长治"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长治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长治",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中国长治"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长治",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
 
       

晋ICP备010009号
主办:长治市人民政府   承办:长治市信息中心
   COPYRIGHT  ©  2004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
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