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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企业将被限制发展

(2007-04-28)


(新华网 4月27日)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27日宣布,他们作为道路运输管理者,将加强源头管理,加大“事故成本”,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企业将被限制发展,从而使那些重视安全生产的道路运输企业尝到甜头。

    4月23日,重庆市北碚区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6人死亡。自去年10月1日至今,重庆市共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15起,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重庆市运管局副局长何忠海说,为了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不断发生的局面,重庆市运管局将对一年内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企业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仍不合作,就取消其营业资格。同时,凡是一年内发生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企业,运管局将不批准此类企业新增营运线路,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考虑注销其原营运线路。

    何忠海说,不仅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企业将受到严肃处理,相关从业人员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事故,驾驶员将被吊销其从业资格证,3年内不得办理从业资格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驾驶员终身不得从事道路运输。此外,驾驶员培训学校必须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如果违规培训并造成事故,驾校将被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被吊销其培训资格。此外,运管局还将建立重庆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和“黑名单”制度。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谭卫表示,对于重庆市近期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所涉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行政执法总队将吊销肇事车辆营运证、客运线路牌,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取消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从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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