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动态 - 经济分析 - 上党论坛 - 招商引资 - 工商博览 - 长治旅游 - 信 息 化 - 本地经济 - 国内经济 - 国际经济 - 专家视点
长治聚焦 - 时事报道 - 视频点播 - 便民服务 - 长治文化 - 长治英才 - 长治名人 - 健康医疗 - 教育园地 - 网站互联 - 市容市貌
  首页 - 党政领导 - 政府机构 - 法律法规 - 政务动态 - 领导讲话 - 政府文件 - 市长信箱 - 网上办事 - 网上调研 - 收费标准 - 政府公告

首页>>政务频道>>政务动态>>国家政务动态>>当前页      

发改委:严禁旅游景点乱收费

(04-27 08:39)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讯 记者李忠峰报道:“五一”黄金周将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维护旅游参观点的价格秩序,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价格检查,集中开展查处零售商业价格欺诈行动。

  发改委通知要求,各地保持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的稳定,严禁旅游参观点借举办节日演出、庆典活动等名义搭车收费。要组织专人对当地主要旅游参观点的门票、餐饮、商店价格进行巡查,以明码标价为突破口,严厉打击旅游参观点的各类价格欺诈行为。

  针对节日期间零售商促销活动集中、价格欺诈行为增多的特点,通知要求,组织力量对零售商业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将在“五一”期间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价格检查。并对近年来矛盾较为突出的停车场收费进行全面检查。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当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当地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编辑信箱 】   【 推荐 】   【 打印 】   【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相关链接


中国长治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长治"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长治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长治",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中国长治"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长治",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

晋ICP备010009号
主办:长治市人民政府   承办:长治市信息中心
   COPYRIGHT  ©  2004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
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