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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网:山西长治市加强环境保护推进蓝天碧水工程

(2007-04-18)

(国家环保总局网  2007-04-18 )
    
 
    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长治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省第七次环境保护会议暨蓝天碧水工程启动大会精神和《山西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紧紧围绕实施“三三”战略、建设“三个”长治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努力推进历史性转变,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圆满完成了省里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2006年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13.94万吨,削减率为2.92%;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为2.65万吨,削减率为4.71%;主城区内二级以上空气环境质量天数达285天,比2005年增加了20天;地表水主要控制断面王家庄水质达到了国家Ⅲ类水质标准,高出考核指标一个等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辛安泉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创当地环境质量历史新高。长治市在荣获中国十大魅力城市的基础上先后荣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山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并正式申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以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为突破,全面提高了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长治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长治的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不准制定出台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悖的政策措施,不准袒护、包庇环境违法行为,不准干预环保部门正常执法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审批,为环境执法提供保障。在具体的工作中,长治市政府将环保工作列入“十一五”期间及当年政府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先后5次在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并审议通过了《长治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长治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14个规范性文件。长治市委书记郭海亮,市长杜善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岩围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开展城市创模活动、提升环境执法能力等先后多次深入机关、企业、社区调研指导,帮助环保部门解决疑难问题。2006年全市财政用于污染源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环保自身建设投入的资金分别为2853万元、3889.04万元和1653.78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38.05%、11.16%和41.02%。全社会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达128033.9万元,占全市GDP的2.78%,有效保障了各项环保工作落实到位。为提升环境执法能力,长治市完善了县级环保机构,13个县市区均具备了独立执法的主体能力。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长治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长治市环境监测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监测仪器、防护用品和通讯工具,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演习1次,启动应急监测2次,提升了应对和处置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标准化建设,基本上达到国家一级水平。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安装了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实行了空气环境质量日报制度。市环保局拓宽信访渠道,开通了行风热线,设立了12369举报电话,2006年共接到和受理专线举报环境案件473件,逐一进行了落实,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97%,基本上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落实了环保目标责任制

    市、县两级政府加强对环境保护和蓝天碧水工程的领导,建立有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环保工作领导机制,设有专门的环境保护委员会、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组织指导推进全市开展环境保护,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省委、省政府“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考核评价体系出台后,长治市把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蓝天碧水工程等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与GDP考核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了长治市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责任一步到位,实行一票否决。为保证主要污染物两大约束性指标的完成,长治市根据各地的环境容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及排污状况,将“十一五”期间省里下达到长治市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重点排污单位,在全市建立了污染物现存量与新增量、削减量统一调配的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制度。2006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下降15.91%,化学需氧量下降17.6%,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主要污染削减指标。为保证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将2006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及环保部门,落实到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今年,市政府通过考核验收,对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完成好的4个优秀单位、6个优良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

    目前,全市上下形成了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助、企业承担责任、社会共同关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以保护上党盆地和长治湿地为重点,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工程

    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市政府印发了《长治市开展上党盆地长治湿地环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八一广场隆重举行了“两地”保护启动大会及万人签名仪式,市委书记郭海亮做了重要讲话,并明确提出了长治环保工作要看重抓好上党盆地和长治湿地“两地”保护的要求。为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市里出台了《长治市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组织指导推进全市开展蓝天碧水工程。市环保局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先后对144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对32家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生产企业进行了严厉查处,确保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率、“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现场执法1400余次,检查企业400余家、污染防治设施800多台(套),查处违法案件36件,关闭捣毁小选矿24家、小电石3家、小耐火10余座,淘汰其他企业20余家,执行罚款91.5万元,严厉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了群众健康。最近,省环保局通报了全省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排名情况,长治市名列全省第一。为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市里出台了《长治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第一批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企业及设施名单的通知》要求,对21家企业和设施实施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对死灰复燃的土小企业进行了严厉打击。依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山西沁新煤焦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等9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等3家企业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从而进一步加快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为使长治市早日跻身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行列,长治市进一步加大了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推行了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公开招聘了60名环境监督管理员,分组包片,定点监控烟尘排放,确保了主城区餐饮锅炉环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开展了“净空行动”,先后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70台采暖锅炉予以拆除,对21台锅炉进行了燃气改造,极大改善了主城区的空气质量。围绕机动车尾气治理,长治市成立了机动车污染治理办公室,购置了检测仪,建立了机动车工况检测线,在进入市区的主要路口设立了4个检测点,对20000余辆车进行了检测,对1800辆不合格车辆进行了集中治理,机动车贴牌率达到80.2%,有效净化了主城区空气质量。为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去年,市政府投资9846万元完成了市内集中供热二期工程,新增供热面积180万平方米,全市集中供热率达到44.73%;投资3484万元,建成了双回路煤气管线,主城区气化率达到89.96%,全市建设烟尘控制区45.3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围绕城市生态建设,大力实施了“黄土不见天”、道路绿化、拆墙透绿和租地造绿四大绿化工程,使全市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到2030万平方米,绿地面积达到1898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8%,绿地率达到41.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1平方米。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市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气综合污染指数由2005年的2.89降到2.35,空气环境质量全省最优;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中的排名,由2005年的第81位前移为第67位,净移14位,成为全省上年度受监控的5个城市中惟一进入前100名的城市。

    面对势如潮涌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形势,长治市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城市创模和蓝天碧水工程,全力打造良好人居环境,精心装点美丽家园,为加快建设实力长治、魅力长治、和谐长治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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