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条件:
户籍在长治市的公民,凭户口簿、身份证申请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凭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单位中户籍不在我市的员工,确因商务需要可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
公民申请因私出国、赴港澳台可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或县、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办理。
办理出国境证照流程:
第一步:领取申请表;照护照、通行证专用照片。
第二步:提交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两张专用照片或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出国境的意见。
第三步:领取护照。持“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到省公安厅政务大厅领取护照、通行证,或委托邮政专递送达。
申办出国境证照时限:
从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紧急事由的申请,按“急事急办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有疑点的申请材料,审核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内。
急事急办规定:
1、出国(境)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2、出国(境)奔丧;3、出国(境)参加紧急商务活动;4、出国(境)留学,开学时间临近;5、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6、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收费标准:
(一)申领护照:200元
护照换发:200元
护照补发:400元
护照延期、加注20元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
一次签注20元
二次签注40元
一年内多次签注100元
两年内多次签注150元
(三)往来台湾通行证100元
一次签注20元
急事急办不收费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三)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利益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含已离开原工作岗位但未满解密期限的人员)。
出国(境)制证照片标准
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相片(光面相纸)。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相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相片规格为:48mmX33mm,其中头部宽度:21mmX24mm,头部长度:28mmX33mm,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相片不予受理。一次性快照成像、经翻拍的相片或使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相片不予受理。相片要求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