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治 4月25日)
(信息员 李雪) 市政协委员刘建军反映:近年来,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现象较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药市场秩序,给患者就医购药造成很多误导,不仅给群众带来身心和财产方面的巨大损失,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整顿医药广告市场,加强对医药广告的监管力度迫在眉睫。
第一,医药广告应统一受理、定期审查,审查合格的医药广告方可在媒体刊播。第二,媒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媒体的监督和对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的审查力度,严格把关,履行职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第三,建立工商、卫生、药监等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防止工作脱节。第四,加大对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的处罚力度,严格执法。第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发布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相应责任。第六,在取缔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的基础上,鼓励正规医疗机构和正牌药品加大宣传,加大医药广告投入,主动占领市场,让患者得到最放心的治疗。第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到对媒体广告的监督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