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评议意见”环节是分析评议阶段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使这一环节的工作扎实有效,不出偏差,长治市郊区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提出评议意见”环节取得实效。
一是统一要求,规范操作。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针对这一环节工作要求,统一印制了《长治市郊区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评议意见登记表》,进一步细化了对党员提出评议意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将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分为“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努力方向”三个层次,增强了“评议意见”的针对性。
二是严格“四个步骤”,确保党员的评议意见“像本人”。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提出初步评议意见、修改评议意见、确定评议意见、反馈评议意见”四个步骤进行。同时各党支部还要组织部分群众、职工代表召开专题会议,审议评定支委会对每个党员提出的评议意见“像本人”。
三是层层审阅,严格把关。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要求,对党员的评议意见要把好“三关”。一是审阅关。党支部对党员提出的评议意见必须经过所在支部签字并报督导组审核把关后,上报上一级党(工)委审阅,对一般党员的评议意见由党员党(工)委审阅后,反馈回所属党支部,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要报区委常委分管领导审阅,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评议意见还要报区委主要领导审阅;二是质量关。对评议意见“千篇一律”,有雷同现象的,责令其所在党支部“返工”,重新对党员提出评议意见,确保对党员提出评议意见的真实性;三是反馈关。支委会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书面评议意见经层层把关审阅后,由支委会逐一向党员反馈书面评议意见。对经评议初步确定为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的原则,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积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