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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07-30 09:59)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4]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

 

为加强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治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国隆  副市长

副组长:李宝銮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作勇  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

车忠和  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张培明  市人事局局长

温秀成  市审计局局长

范丽霞  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吴黎正  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郝十周    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组负责协调组建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确定试点部门和单位;解决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所需经费;选择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召开市直试点单位动员大会;指导各部门及试点单位开展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郝十周(兼),联系电话:2044713,联系人:武素娥。

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市财政局: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完成市财政局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人行、代理银行和试点单位网络建设工作;指导会计核算中心向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过渡;确定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具体事宜,选择支付代理银行;印刷资料;培训试点部门和单位财务人员;细化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开设零余额账户;核对试点单位的预算指标、拨款等工作。

2、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会同市财政局制定《长治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完成与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的对接工作;协助市财政局制定《长治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为市财政局开设国库单一账户,配合市财政局选择代理银行的资格,监督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业务。

3、市编办:申报、审批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和编制,核办编制变动手续;负责审核纳入试点的市级预算单位的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4、市人事局:审查试点单位的人员工资标准(含津贴、补贴),核办工资变动手续;审批试点单位的每月工资计划,完善工资基金管理台账,建立人员和工资数据库。

5、市监委:对试点单位的账户清理、资金支付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试点工作的落实。

6、市审计局: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的年度审计。

7、试点单位:建立健全单位领导负责制和财务机构,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安装网络设备;编制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清理银行账户;开设零余额账户;参加国库集中支付培训等。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长治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正常运转。

 

主题词:财政国库  领导组  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00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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