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外商投资行业及项目:
1.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
2.企业的嫁接改造;
3.新材料、医药、 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及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的项目;
4.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外向型农业;
5.煤炭深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
6.适应国际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市场, 增加出口的项目;
7.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新技术、新设备;
8.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项目。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鼓励的其他项目。
(二) 禁止外商投资行业及项目
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
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 或者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4.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