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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新增人员工资和受表彰奖励、处分人员确定工资的核准
受理地址: 人事局
政策依据: 晋政办发[1994]46号
申报材料:
1、个人档案;
2、表彰及处分的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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