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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医疗事故鉴定费的审批
受理地址: 卫生局
政策依据: 晋价费字[2002]334号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法人代表证件;
3、主管单位意见。
承诺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2600元/例(依据晋价费字[2002]33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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