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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更改民族成份的审批
受理地址: 民族宗教事务局
政策依据: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规定
申报材料:
1、本人提出申请;
2、出示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备案;
3、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居委会介绍信。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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