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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缓缴的审核
受理地址: 房地产管理局
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单位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2、单位经职工大会或工会同意缓缴或降低比率的书面材料;
3、向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初审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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