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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房地产转让的审核
受理地址: 房地产管理局
政策依据: 建设部95年第46号令
申报材料:
1、房地产权属证书;
2、房地产转让合同;
3、房地产赠与(继承)公证书;
4、当事人合法身份证件;
5、共有权人书面意见;
6、其它需要的证件。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依据晋价房字[2002]120号文件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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