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处级建制,既是长治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的职能部门,平时负责组织管理全市人防战备建设,战时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斗争,受长治市人民政府和长治军分区的双重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三)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
(四)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六)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组织疏散和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等。
(七)组织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设备和设施,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八)承担上级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军事机关赋予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筹措全市人防建设资金以及人防各种经费和物资、器材的申请、分组与管理、负责人防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按时向省人防办报送各类人防报表以及人防经费收支情况分析资料;负责对新建、扩建、加固、改造人防工程进行专项核算,对与工程相关的预算、合同、协议、进度款预付、决算、工程完工审计进行全过程财务监督;负责对人防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审计工作。
(二)工程指挥通信科:
1、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经费、材料的分配计划;负责全市人防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及小型工程项目概(预)算、决算的审查;编制全市人防工程开发利用计划,组织指导全市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工作,做好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统计工作和防汛、防火工作;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的计划、技术、设计、质量和管理;负责已建人防公共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对单位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督查、指导;负责全市人防工程建设和开发利用及有关情况的统计和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培训人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和专用检测仪器的购置。
2、负责全市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承办人防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全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对城市规划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人防重点目标防护区域内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进行审批、检查和验收,按照有关规定收缴该区域内结建工程易地建设费,对拒不履行结建法律义务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对所属各县(市)区的结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组织拟定全市人防战备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以及各项其它保障方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公民和学生的防空教育训练;负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整顿和训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人防防护重点,制定应急抢险;抢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战时组织城市防空管制,消除空袭后果,协调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4、拟定全市通信、警报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防通信经费计划和管理;安排、组织全市通信警报建设和科研项目;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备的管理、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