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的备案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缴存提供材料:单位职工工资表、填写长治市住房公积金开户清册和长治
市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
变更提供材料:单位名称变更时,提供单位名称变更文件、填写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
人员变动时,填写长治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注销提供材料:单位合并或注销的文件,填写长治市住房公积金销户申请表。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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