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山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暂行规定》
申报材料: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证明;
2、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方面验收的结果;
3、验收报告和监督报告。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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