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办事服务>>面向企业>>建设管理>>当前页
关键字检索
 
建筑工程安全资格证1-2级核准,3级以下审批

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安全资格证1-2级核准,3级以下审批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晋建监字[1997]85号

申报材料:

1、健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专管安全机构证明;

2、施工现场按规定进行防护的措施;

3、各类人员上岗证;

4、无三级以上伤亡事故,四级事故不超过一起资料。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晋ICP备010009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
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