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审批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
申报材料:
1、企业承办人委托书或身份证件;
2、合同章程的请示报告;
3、名称核准登记表;
4、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5、可研报告及批复;
6、合作方各自营业执照复印件;
7、资信证明;
8、合资方各自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9、中方财产投入资信证明;
10、环境影响报告书;
11、进口设备申请单;
12、出口商品的配额许可证;
13、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
承诺时限: 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