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晋政发字[1999]5号
申报材料:
1、保证产品质量必备的生产环境、生产条件、检测手段和管理制度,并按照《酒类生产工厂质量体系审核办法》审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2、产品经指定检测机构按《酒类产品质量考核办法》考核合格证明;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资料。
承诺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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