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办事服务>>面向企业>>贸易投资>>当前页
关键字检索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创汇型、先进技术型(两类)证书的审核

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创汇型、先进技术型(两类)证书的审核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国家《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实施办法》、晋外贸外资字[1997]99号文件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连续三年进出口业绩证明;

3、企业技术的评定证件(省以上);

4、公司简介。

承诺时限: 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晋ICP备010009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
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