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电子出版物批零经营的审批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晋ICP备010009号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