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新建废金属经营网点的核准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长政发[2001]117号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同级计委部门批准意见;
3、场所、技术人员相关材料。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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