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许可证、安防产品生产批准书的审核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国家质监局、公安部12号令:《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130号令:《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监督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
办理《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经营准许证》需要具备: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3、具有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材料;
4、具有掌握一定的技防产品专业知识的管理业务人员;
5、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设备;
办理《安全防范工作设计、施工资格证》需具备: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熟悉安全技术防范专业知识和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具有能保证施工及工程质量的工具和检测手段。
承诺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