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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批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批

受理地址: 政务大厅

政策依据: 晋价费字[2000]第202号文件

申报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5、资信证明;

6、负责人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体行医需提供主要负责人离(退)休证或下岗证明,社会办医还需提交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命文件;

7、医疗机构在岗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8、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承诺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工本费(依据晋价费字[2000]20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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