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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的核准

事项名称: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的核准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建设部第56号、57号令、省政府128号令

申报材料: 

一、初始登记: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

5、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6、房产测量报告。

二、转移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

2、土地使用权证;

3、合同及契税的证明;

4、其它相关材料。

三、变更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

2、有关证明文件。

四、他项权利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

2、土地使用权证;

3、低押的主合同和低押合同;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销登记:

1、原房屋权属证书;

2、他项权利证书;

3、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承诺时限: 初始、转移、变更、他项权利登记均为30个工作日办理完,注销登记为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工本费(依据晋价费字[1999]10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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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1月1日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不准超过30天…
·《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1月1日起施行…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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