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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涉外宗教活动的审核
受理地址:民族宗教事务局
政策依据: 国宗发[1995]039号、晋民宗字[1995]18号
申报材料:
1、涉外宗教活动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
2、所在地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备案。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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