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频道>>网上办事>>企业办事>>质量监督>>当前页
事项名称: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的备案
受理地址: 建设局
政策依据: 建建字[1990]151号、《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
2、施工合同;
3、监理合同;
4、施工组织设计;
5、全套施工图;
6、施工图审查报告办理安全登记(①企业安全资格证书;②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编辑信箱 】 【 推荐 】 【 打印 】 【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相关链接
晋ICP备010009号主办:长治市人民政府 承办:长治市信息中心 COPYRIGHT © 2004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