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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退职的审批
受理地址: 政务大厅
政策依据: 晋政发[1997]76号、晋劳险字[1999]78号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离退人员审批表;
3、个人档案资料;
4、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承诺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收工本费(依据晋价费字[1999]4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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