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频道>>网上办事>>企业办事>>劳动人事>>当前页
事项名称: 锅炉容器、管道及特种设备安装和修理审批、验收、发证的核准
受理地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依据: 长政办发[2001]104号
申报材料:
开工前:
1、项目名称及概况;
2、施工单位(乙方)施工资质证书;
3、业主(甲方)、施工方(乙方)工程合同;
4、施工方案及相关文件。
竣工时:
1、开工审批文件;
2、施工及分段验收记录;
3、总体验收证明文件;
4、随机技术资料。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依据晋价费字[2003]37号文件规定收费
【 编辑信箱 】 【 推荐 】 【 打印 】 【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相关链接
晋ICP备010009号主办:长治市人民政府 承办:长治市信息中心 COPYRIGHT © 2004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