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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社会力量办学的核准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山西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山西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细则》、《民办教育促进法》
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人资格证明材料;
3、拟作校长或主要行政责任人资格证明材料;
4、办学资金及经费来源证明材料;
5、办学章程及发展规划;
6、招生区域和办学场所证明材料;
7、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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