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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宾馆、酒店开展视频点播的审核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晋广发字[1999]第67号文件
申报材料:
1、全套技术资料;
2、节目规划方案及节目清单;
3、星级证书。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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