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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机动车和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核准
受理地址: 政务大厅
政策依据: 交公路发[1995]1079号:《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开业条件》、《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承诺时限: 申请立项审批30个工作日,筹建180个工作日,验收发证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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