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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汽车客运站的审核
受理地址: 政务大厅
政策依据: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上级主管单位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
3、山西省汽车客运站级别评审表;
4、客运站(场)设施、设备照片。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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