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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汽车维修分类企业的开业的审批
受理地址: 政务大厅
政策依据: 国家标准GB/T16739.1-16739.3-1997
申报材料:
1、企业立项申请书;
2、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
3、资金证明;
4、设备、设施人员的有关证明。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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