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的审批
受理地址: 计划生育委员会
政策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
一、(申请新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申请表;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已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应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或《技术服务条例》实施前已取得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科室设置情况;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
职履历证明复印件;
6、设备清单;
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8、市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