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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在图书、报刊、影视、广告、标牌等中使用中国地图出版社社会性最新编制出版的系列比例尺标准地理图填绘专题内容而不改变国界线画法和重要岛屿表示的地图(含示意图的地图)印刷或展示前的备案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地图审核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
1、试制样图一式两份;
2、用途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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