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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或展示未出版的绘有本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方性地图(含图书、报刊插图、示意图)印刷、展示前的审核

事项名称: 出版或展示未出版的绘有本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方性地图(含图书、报刊插图、示意图)印刷、展示前的审核

受理地址: 本单位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办法》、晋测管字[2002]1号

申报材料:

1、送审试制样图一式两份;

2、报送单位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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